上海理工大学体育部  
 
2009年上海理工大学体育大联赛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09-01-06   浏览次数: 202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响应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共青团中央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号召,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上海市体育局、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的通知》(沪教委体[2009]22号)精神,特制定上海理工大学2009年学生体育大联赛组织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大联赛工作,坚持“健康第一,全面育人”的指导思想,以迎世博、庆祝建国60周年为契机,以丰富多彩的校园群体竞赛为依托,以市级阳光体育大联赛为引领 ,面向全体,注重普及,广泛开展各级各类体育赛事。通过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二、组织机构
        1、成立2009年上海理工大学阳光体育大联赛代表团,由副校长陈敬良同志担任团长,体育部主任倪伟、副主任毛伟琴、直属支部副书记俞峰任副团长,体育部办公室负责宣传及联络工作。
        2、成立2009年上海理工大学校内群体竞赛工作小组,由袁勇同志主要负责,全年开展11个大赛,下设分赛项目负责人。
三、日程安排
        1、参加市阳光体育大联赛的时间以大联赛组委会制定的日程安排为准。
        2、校内各群体竞赛时间4月份——12月份(具体项目安排见附件1)
四、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上海市2009年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竞赛规程组织参赛,做好前期宣传和动员。
        2、参加上海市阳光体育大联赛各项目参赛队伍均有体育教学部负责。
        3、所有参加学校竞赛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竞赛规程的要求,弘扬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的体育道德风尚,如有违反将取消比赛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4、体育教学部是所有竞赛工作的主办单位,竞赛规程确定以后不得更改,需要调整的必须征得体育教学部的同意,否则无效。
        5、根据安排的承办学院应在竞赛时间前二周和体育教学部竞赛项目负责教师联系,做好竞赛前期的准备工作,包括竞赛规程的制定、竞赛编排和确定具体竞赛时间。如果承办学院不联系,体育教学部将另外安排承办学院。
       6、“体育文化节”(田径运动会)和“冬季长跑比赛”的竞赛方案由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确定实施。

       7、所有比赛结束均需上报总结报告一份,通过及时总结,积累经验,为今后更好的开展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

  

附件1:2009年上海理工大学校内竞赛计划安排表

比赛名称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比赛时间
比赛地点
负责人
“篮冠杯”
男子篮球赛
体育部
机械学院
4-5月份
篮球场
范亦农
 峰
“慕兰杯”
女子篮球赛
体育部
校学生会
4-5月份
篮球场
范亦农
 峰
“沪江杯”
足球联赛(11人)
体育部
校学生会
3-6月份
足球场
 冬
啦啦操团体赛
体育部
出版学院
4月份
体育馆
 斌
羽毛球
体育部
体育部
4月份
羽毛球馆
谢耀良
体育文化节
体育部
各学院
5月份
 
 伟
田径运动会
体育部
体育部
5月中旬
田径场
 峰
排球联赛
体育部
学生体协
10-11月份
排球场
郑伟民
“新生力量杯”
足球赛(7人)
体育部
机械学院
10-12月份
足球场
 冬
乒乓球团体赛
体育部
学生体协
10-11月份
体育馆
张龙斐
冬季长跑比赛
体育部
体育部
12月
校园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