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体育部  
 
体育课学生参加早锻炼、课外活动的实施办法(2009年)
发布时间: 2009-09-09   浏览次数: 375

       开展早锻炼、课外活动是学校体育贯彻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开展好这项工作对学生掌握知识技能增强体质,活跃校园课余生活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有效地开展早锻炼活动,使学校有限的体育活动场所真正达到课外活动的目的,体育教学部制定学生早锻炼、课外活动实施办法,方法如下:


一、早锻炼的出操考勤时间

        1、出操考勤的对象为参加体育课授课的一、二年级学生。
        2、军工路校区(含南校区)出操时间为:周一~周五,早上7:00~7:20,每学期10周。学生出操总次数至少15次,25次为满勤。出操总次数少于15次者,该学期体育课成绩总评为不及格。
        3、南汇出操时间为:每周二次,早上7:00~7:20,每学期10周。学生出操总次数至少10次,16次为满勤(或以体育部公布为准)。出操总次数少于10次者,该学期体育课成绩总评为不及格。
        4、复兴路校区出操时间为:每周二次,早上7:00~7:20,每学期10周。学生出操总次数至少10次,16次为满勤(或以体育部公布为准)。出操总次数少于10次者,该学期体育课成绩总评为不及格。(暂不执行)
        5、早锻炼的活动方式由学生自己决定,在田径场活动时必须跑步不得走路,以免影响其他人的锻炼。
二、课外活动方法
        一、二年级学生课外活动的完成与否不作为体育课成绩的评价依据,参加课外活动的次数可作为体育课成绩的加分因素进行鼓励,学生每完成二次课外活动可加1分,加分最高为5分(完成10次),有加分因素的体育课成绩评定最高为80分。(课外活动的加分方法限在军工路校区试行)。
        教师将课外活动卡发给有加分要求的学生。学生参加活动半小时上以凭课外活动卡盖章,课外活动每天只能考勤一次(盖一个章),考勤盖章时须出示学生证或学校一卡通核对学生本人的身份。
        课外活动时间为:周一~周五,晚上18:00~20:30。每学期为12周,由体育教学部公布开始时间。参加活动形式为: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
        教师管理:加强课外活动的考勤管理,每天每个学生只能考勤一次(盖一个章),必须让考勤的学生活动半小时以上,盖章时须核对学生的身份。研究生可以参加课外活动。
        对在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由体育教学部负责解释。

 

体育教学部

2009-9-18